海南门户资讯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海南门户资讯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使用者将海南门户资讯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海南门户资讯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
使用者将海南门户资讯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海南门户资讯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海南门户资讯网",并按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向相关权利人支付版税。
海南门户资讯网于2004年9月1日正式开通后访问量直线攀升,大量新闻资讯被国内外网站直接或者间接使用。在此,海南门户资讯网全体同仁真诚感谢网民和各网站的厚爱与支持。与此同时,我们衷心希望与各网站的合作正常化、正规化、法律化。到目前为止,海南门户资讯网只授予了部分其它网站只在各自网站上发布海南门户资讯网新闻资讯的权利,尚未授予任何网站和机构出售或者转让海南门户资讯网网络新闻资讯的权利。经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权利人(包括新闻文字及摄影作品的作者),特发布如下网络版权声明:
凡未经海南门户资讯网的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海南门户资讯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海南门户资讯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直接或者间接在互联网使用海南门户资讯网以及《海南日报》、《南国都市报》、《证券导报》、《生活服务导报》、《法制时报》、《特区文摘》等新闻资讯的行为均将视为侵权行为,海南门户资讯网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